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上次向您咨询的问题,您的回复非常的详细、认真、快速,在此非常感谢!现在我还有两个问题想向您咨询,谢谢!上次向您提及过的,我最近跟公司签了一份劳动协议,公司出资1400美金让我到香港培训,我为公司服务两年,协议上规定如果我在试用期后,至服务期止,提出辞职,我要按照如下计算方法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 约定服务期 – 实际服务期 ÷ 约定服务期 * 甲方发生培训费用(服务期以月计)但是我们公司所出资的培训费用并未达到1400美元,而仅是800美元,根据我们合同上的<<培训服务期规定标准甲方为乙方出资培训,费用为300美元不包括300美元至1000美元包括1000美元,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为自培训之日起一年 甲方为乙方出资培训,费用为1000美元不包括1000美元至2500美元包括2500美元,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为自培训之日起两年。以下是两个问题向您咨询的:如果实际培训费用为800美元,本人为公司服务一年后离职,需不需要为公司做出经济赔偿?如果本人在服务期未满时离开公司,是按照实际的培训费用做出赔偿还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1400美元赔偿?服务期限是按照一年计算还是按协议上的两年计算?非常感谢,不胜感激!祝好!2005年10月18日

债权债务
2005-10-19 10:09:2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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