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加加班费的事情 ,公司是上海的,在济南的办事处,实际上是在德州齐河上班, 1,19年入职,合同约定试用期税前工资3500,试用期过后,固定工资2800,月度绩效700, 2、20年4月工资调整为,固定工资2800,月度绩效1000 3、21年4月工资调整为,固定工资3260,月度绩效1080 到手工资:除了固定工资和月度绩效外还有计件绩效和加班费 不管平时还是周末加班费都是21,请问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1-08-19 15: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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