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准备种植樱桃树,到土地管理机关咨询,经查看规划图,我所承包的土地在位图上正好是林地,得到的答复是可以种植樱桃树。我随机清理杂物整理土地,并动用挖掘机起了垄,随后在上了樱桃树。可是,2021年1月5日镇领导通知我,说我承包的6亩多地近一半被划为储备基本农田了,必须砍掉!如果自己不砍镇上会强行推掉。我想问:1,政府在不事先通知承包人的情况下改变土地用途是不是合规?2,补偿款是不是应该给土地承包人(据可靠消息省里已把补偿款发到了县里,我多次问镇领导和村干部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补偿,镇里和村里都没收到补偿款)3,如果镇上强行砍树我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应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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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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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