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黄律师及时解答。 是拍买师主持的正式拍买。 我签的中标书分别标明获得1号宗面积和2号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履行有关事宜”。 《拍买须知》上规定:中标者如在三日内未交清中标地块的总价款,报名时交的每宗2万元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取消该宗地的中标资格。《须知》上“建房规划”第一条“临街面要套线,前面可以伸挑梁”,附有地块图。(该地块座南向北,两边各隔一过道均有三层楼房屋,并未成一直线)。 前天我去国土局要求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证书等,他们竟说按现在规划就可以办,否则不予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