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们公司最近碰到一件官司,是关于一份2001年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的纠纷。特别想请教您。我们是一家软件公司,在2001年的时候与一家企业签订的软件购买实施合同,因为该企业新建的厂房仍未布线,同时电脑也未采购,不具备应用软件所需的网络环境,所以该企业跟我们签订了第二份合同,网络布线与电脑采购合同,我们公司当是不具备这种技术力量,所以当时我们跟另外一家电脑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服务的合同,委托该公司负责项目的网络安装以及提供设备,两份合同的总金额加起来有30多万,同时企业已付与我们20多万,剩下7万多的余款未付清,我们也付了一部分合同款给电脑公司,尚有5万多未付。电脑公司依据合同规定提供了电脑及网络设备,并完成网络的连接,但在网络连接后,发现网络非常不稳定,无法正常应用,同时在我们公司的要求下,电脑公司也多次进行网络的整改,但一直问题都得不到解决,以至拖了半年,问题仍未解决,这时候我们多次要求电脑公司解决问题都得不到明确的答复(我们是口头要求),这个时候,企业相关的负责人发生岗位的调动,出差外地,同时企业也因为网络问题的不到解决而暂停了网络连接测试所需要电信线路,过了一段时间,电脑公司要求重新进行工程(口头),但企业方并没有回复具体的时间,同时也没条件(电信线路)继续工程项目,所以电脑公司也未再要求验收,此时,企业给电脑公司确认的单据有设备到场验收单,但并没有其他工程验收单。同时由于网络环境没有搭建好,以致软件也无法开始使用。一直到2003年,我们公司股份制改造,原来签订以上合同的负责人(原公司法人)离开公司,但并没有公告,同时电脑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也发生变动,所以电脑公司相关负责人到我们公司进行欠款确认,由于工程没有竣工,所以我们公司拒绝在欠款单上签名和加盖公章,但由于电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再三恳求,已经离开公司的原公司法人(在外地),在欠款但上签了他的名字,在此之前我们公司在工商注册已经更改了法人。直到2005年,电脑公司到法院起诉我们,要求我们还清原合同余额,理据是工程已经按要求交付使用,同时依据那张原来法人签的欠款确认单。我们应该怎么应对?请多多帮忙!!!

其它综合
2005-08-03 16:42: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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