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售楼处卖了一处楼房,当时买家给了我20000.00元定金,我出示了一张收据给买家,但后来买家说不买了,要求退还定金,理由是房屋手续不全,我房子是开发公司的顶帐房,手续确实不全,但整个楼的房子都没办手续,那么我一定要退还买家的定金吗?可不可以不退或者退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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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不是商品房预售。
如果是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不能预售。
如果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话,就可以不退还定金。
刘敏青律师: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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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这房屋不具备买卖的条件,那么你收取的定金应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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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不具备出售的条件,你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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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续不全,但你已经告知买方,买方退房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未告知,对方有权利退房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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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