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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在过几天就已经到六个月的强制执行期限了,如果过了强制执行期限还没还钱我该怎么办,或者这几天被执行人给我一部分钱我应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06-20 07:06: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案子到了执行局就应当由执行人员来执行,6个月执行期限是法定期限,但在实践当中能够在6个月内执结的案子较少,通常的做法是执行人员会让你签一个终结或中止执行的文书,用于法院内部报结,然后执行人员会和你说不影响继续执行。至于你应当怎么做,我想你就一直催执行人员执行,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你可要求将被执行人拘留,再不给,你可要求执行部门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要求执行人员继续执行。
  •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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