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合同是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的,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安置房是指因
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而进行拆迁,安置给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房屋。买卖安置房的协议是否有效需要视具体情况确定。
第一,若安置房产权人是出卖人本人,且已取得
房屋产权证,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买卖协议一般是有效的;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安置房的产权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可能存在该安置房尚未取得房产证或权属不明等情况,会影响买卖协议的效力,或导致后续履行协议存在各种风险。
因此,在进行安置房买卖时需要明确权属,签订尽可能完善的买卖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