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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定为十级伤残公司要赔多步营养费

劳动纠纷
2021-05-17 08:21: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具体赔偿金额,建议到律所咨询律师。
  • 已经鉴定为工伤十级了?具体还要根据工资来计算
  • (一)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 因工死亡职工的抢救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 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 工伤认定调查费;

    (十一) 工伤预防费;

    (十二) 职业康复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的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低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扣除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后,实际领取额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20个月、六级17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2个月、六级28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21个月、九级17个月、十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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