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通过中介(上海星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房,向李通(房东)租了一间15平方的房间,并签有合约。合约上注明:租期三个月,从2005年5月21日至2005年8月20日止,付三个月押一个月,已付1200元。现因房东在6月30日给我打电话,说他生病了,叫我不要去住了,后知房东患有(脑肝、高血压)等疾病,所以本人提出退房,房东同意,但房东称没钱返还,后本人找中介和房东一起协商,未果。经过几次要求房东返还租金,但都没拿到,中介也无能为力,本人也耽误了工作时间和精力,现已身心疲惫,居无定所,生活也十分困难,觉得上海是个法制健全的开放的大城市,有很完善的制度,保障外来工作人员的利益,想申请法律援助。

劳动纠纷
2005-06-20 08:20: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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