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最近遇到了一个难题,普遍而又真实的难题,希望专家给予帮助! 事情如下: 上级要求我拟定一份商业综合楼的租赁合同,我作为甲方(出租方)将近10000平方米的大楼出租给乙方(某房地产公司),租期十年,而且允许乙方将大楼分散招租,这样就形成了三方利益关系。 问题是:若乙方与丙方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定了为期20年以上,即超过甲乙双方所定时限的招租合同(而法律上又规定“丙方在不知甲乙双方有约定的条件下或乙方刻意隐瞒的情况下所签定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甲方只能接受丙方使用20年的事实,去追究乙方的责任。可是这时,乙方又在甲方未发觉前已经暗地里弄了个“破产”,这样,我将无法追回损失!!!

知识产权
2005-06-19 15:48: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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