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5年6月10日中午11:40分左右,我骑车带我太太从公司回家吃午饭,途经吉芳苑小区门口,有二名当班的合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员隔着围栏嬉笑着冲我太太大喊淫秽语言耍流氓。我问他们说什么,他们就用挑衅的语言回答,我与他们理论,他们仗有二人,就要打要打的,并喊来另一名当班的保安,江冰触及我身体,先出其不意地打了我一拳,致我鼻子立即出血,我被迫防卫过程中我的右手因挡对方袭击来的拳头被打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我的工作服被其撕破;江冰手面破皮,经鉴定为轻微伤,该三名保安员其后又喊来当班的保安队长,保安队长来后助长其叫嚣,并自己在语言中充满对我们的挑衅和威胁。经派出所处理,江冰为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

继承
2005-06-19 19:43: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