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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时候我们公司和其它几个公司想合作注册一个担保公司(以下由××公司代替),当时找了一个注册代理公司办理注册事宜,并约定代理费用为21万。我方预先支付定金1万元,对方向我方交付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后提出需要支付另外的20万元后才能将整套手续办妥,可是当我方将20万支付给对方后,对方以工商不予受理为由一直没有将营业执照给我们,当我们要求其退款时,对方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后来我们按照对方交付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去工商所查询,发现复印件的内容是假的,因此我们认为对方的行为属于诈骗,准备起诉对方。目前我们手上的书面材料有:1、注册代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前几天查询该注册代理公司,发现该公司已注销2、一张21万的收条 备注: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收条落款为法定代表人的 妻子,收条内容为“今收到××公司交来服务费用人民 币21万元整”,而事实上××公司根本就还没有注册下 来3、一张××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一份注册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的承诺书 备注:内容为“经双方协商后,我就××公司代办工商 登记一事作出以下承诺,注册资本。。。。。。必须在 9个工作日内注册下来,如果在9个工作日内未取得工商 登记,我愿意将××公司交来的贰拾壹万代理服务费无 条件退还给××公司,特此承诺\"落款为该代理公司法 定代表人,同上,承诺书中所称的“××公司”就是我 们要求对方注册而未办下来的,是不存在的。

经济相关
2005-02-24 21: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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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