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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员工生病不能继续从事工作,在原单位工作6年,医疗期为多长时间,公司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改如何处理

劳动纠纷
2021-04-14 09:54: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医疗期全国统一的。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根据病情轻重获得6-12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 你好,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要看生病是否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如果生病导致不适合从事现有工作,需要经过合法程序才能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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