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的问题:现在我用我老公的身份来叙述整件事情。在10年前的时候,爸爸和奶奶分了家,同时有一份分家协议。是爷爷亲笔写的(现在爷爷在台湾)其中明确注明:5间房子中的两间半受益人是我,另外的一半是爷爷和奶奶的。也就是说,我的父母没有房子,现在住在我的房子里。事隔多年后,政府拆迁分房,祖屋分得房子两套,一套是奶奶住,一套是我和父母和媳妇一起住。现在面临办房产证,但是问题就出现了。两套房子的名字都是奶奶的,他要去办房产证。但是分房子当时的协议书在我家里。我现在不能给他,原因有2。第一,他要办了房产证把她的那一套过给姑姑。(爷爷尚在,她没有权利那么做)第二,如果她办下来,不承认当时的分家协议,我们一家四口上哪里住?于是我就跟奶奶说,先到有关部门将我现住的这一套公正到我的名下。另一套就给她办房产证。但是奶奶不肯,说她要起诉我不给她协议,要登报说 协议已经丢了。我现在真的很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