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市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第一批我没有购买。今年,又给补房子,我对象的条件正好允许在补一套房子,但当我对象上房管局报名时,房管局的人说我在第一批时已经购买,我对象的名额被刷下来。经查原来是我单位在没有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替他人用我的名字购买了经济用房。现在这人第二批房子也已经补上,但单位想让我购买现补的那一套,我名字下的房子还是给他人,相当于我俩交换下。我没有同意。现在我想还给他交的11万元,但单位领导没有同意。我现在还是和单位领导打道,具体谁顶了我的名,我现在还不知道。我想要回属于我的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