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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不服从管理安排为理由而要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该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21-03-19 11:32: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看是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定。若后续还有什么疑问,可在下方我进一步追加咨询。
  • 您好,看实际的事实情况如何,请问您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
  • 您好,您在公司工作多久了?
  • 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解除属于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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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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