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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0年我的一位老同学姜允麟要开公司,向我融资。我因他在大学第3年时病退,以后一直个体给人家搞技术、搞推销,想帮他一下,就将我临退休时拿到的增房补助金3万元投资给他申办“大麟高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个“融资协议”,要点是:1)我投给大麟公司姜允麟3万元,年利8%,他在收到钱款后的下一年该日将上一年的利息付给我。2)我若要收回投资,须在满5年后用书面提出,他须在3个月内归还我投资全额。协议上他写了,单位:上海大麟高科技有限公司。姓名:姜允麟。盖的是他的私章。我是签名并写了身份证号码。3)签字日期是2000年1月30日。就在该日我给了他3万元。他收到后写了收据,日期也是2000年1月30日。 自此后他两年没有按时付给我利息,说是钱收不回来,全在周转。到2003年我提出要提前收回本金(利息可以一个也不要)。他才付给我5千元利息,我打了收到利息5千元的收条给他。接下来又是没声音。我也就决定干脆等到5年期满再彻底解决。2004年我去澳洲探亲,并在该年年底获得批准我夫妇移民澳洲,于是我于今年1月回国处理国内事务。今年1月29日我寄出书面信件给他,并申明5年里只拿到利息5千元,但只要他将3万元本金还我,利息我也不想谈了。他当时说二月底可以给钱。可是我2月份打电话给他,他竟说去浙江分红准备还我钱的,可是遇到抢劫,钱被抢了。我听他话中破绽百出,当时驳回,随后又去挂号信狠批评他一顿(信有留底)。我又从他夫人电话中得知他根本没去浙江。(他知我移民已批,大概起了坏心)。4月5日我去他家面谈,他写了一张“王振国投资上海大麟公司3万元事,4月底给王消息。”的条子给我。但在交谈中他说他的债权在外,收不回来他也没办法。并两次说出“政府要我破产”。

证券投资
2005-04-17 21: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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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