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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老板以新公司安排好工作为由,员工不去新公司,原公司视为员工自己离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企业
2023-01-04 00:55: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后,并不代表着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尽管公司被收购,也只是公司的所有者进行了更换,而公司员工并不会有很大影响。因此,公司收购后员工补偿还需要依照实际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连续计算,劳动者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此时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根据你的陈述,可以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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