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建“改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制事宜。(二)参考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对企业改制的直接的要求或建议,考察本系统内其他单位改制的一般做法。(三)考虑改制资产范围、是否需要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及剥离的具体方式。(四)考虑改制的目标、形式和操作类型。(五)如果存在母子公司体制,需要考虑改制后是否成立集团及如何对目前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进行调整的问题(六)提出股本结构的初步构想。(七)提出职工安置方案,并向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其可行性。(八)提出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其可行性。(九)与银行等主要债权人联系,提出债务承接或处置方案。(十)宣传动员,取得职工对企业改制的理解或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