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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介绍朋友去工地上班,他在工地上出事了,我需要负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21-01-12 22:52: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只是介绍关系的话,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   工人在工地出事故,建议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若伤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缺少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伤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3、医疗诊断证明等。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 工伤索赔时很多单位在支付工伤赔偿的时候只支付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这些比较大额的赔偿,像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等就不会那么爽快支付了,但是这些款项累积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若是员工实际拿到的工伤赔偿明显缺少很多项目的,建议就是及时找单位说明,若是累积拖欠了很多款项的,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部门解决之后还不满意的,就直接向法院起诉,有需要的建议可以点击右侧立即找个工伤赔偿的律师处理。
  •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肯定属于工伤。  至于谁应该负责,单位一定要负责。  关于你的情况,要调查你的过错责任,如果你有过错,可根据你的过错大小,承担部分责任。如果你没有过错,可不承担责任。  同时还要看受害人是否有过错,受害人有过错的,可减轻单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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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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