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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上班的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在本公司已经上班半年了,,每天上下班没有考勤打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都没有,公司给我交纳的社保不是我上班本公司名称,我本公司上班是南京XX公司,交纳社保的名字是南京XX公司,请问按照违反劳动法,公司是否要赔付我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昨天我提出辞职,公司还要扣我的工资提成钱,我们工资发放是每月4号发工资, 而且我的1月份社保暂未缴纳,我咨询了市民中心那边,是可以停缴1月份社保的,公司现在还要我扣1254.81费用,说等市民中心那边受理成功之后才能给我退钱

劳动纠纷
2021-01-06 18: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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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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