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9月进公司的,但公司09年9月才跟我签合同,而且我每月上班时间为26天,工资只算22天,没加班费的。如果我现在辞职可以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吗?如果可以,最多可以要求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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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你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
具体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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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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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码可以拿到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工资赔偿,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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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向你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四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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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