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年12月20日做人流手术,请假两周,期间遇公司盘点12月29号到31号调休,又遇元旦放假。1月4号上班,公司要我把请假日期填到12月20日到12月28日。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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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表述的不是很明晰,能够当面商议,这样能让你马上有思绪建议让律师介入细节理解案情,好制定合理的处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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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资是多少?
工作了多久?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你可以直接告知公司你要休产假,若辞退你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经济补偿。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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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