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有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没有取得规划许可,施工确实是不合法的。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而该建筑工程合同的大前提是必须规划得到许可,因此在规划没有批准前就没有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
现法院已作解除合同处理,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