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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了,但要求我一周内去培训学校报道下,是不是我不去学校就领不上保险金

劳动纠纷
2021-01-01 00:44: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中一个待遇,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材料。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
    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证明材料;
    3.失业保险实行定期申领制度,每次申领有效期最长为三个月。当失业人员本次申领期满仍未就业,要求继续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时,应在申领有效期满的当月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4.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后,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领失业人员,于申领次月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可以找借口。
  • 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分八大险种,而现在一般来说国家强制购买的只有其中4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公司和你签定劳动合同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为你购买这4种保险,不然所属劳动部门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对你公司进行先观处罚。另外,你自己也可以向公司提出,或者公司执意不购买的话,你可以直接打你公司所属地区的劳动部门的电话进行举报搜索。
    一旦公司给你买了这4种保险之后,除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你个人缴费的之外,其他3个保险都会从你工资中扣减每月的应缴费用。
    这4个保险都可以在你辞职后重新参加工作了又续保,但是目前跨区域的续保还没有实现(属于金保工程范畴了,目前全国社会保险的联网工程还在建设过程中)。
    另外,可能你比较关注你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救济金的事,有一点你必须要注意,就是你单位如果为你缴纳了失业保险,你又是非自愿辞职的情况,可以由单位向所属劳动部门提出给你发放失业保险救济金的申请,相关手续都由单位办理,但是如果属你自己辞职,就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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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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