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同
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前者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后者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
(2)前者是聚众进行;后者可以是单个人进行。
(3)前者不限于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后者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
(三)本罪与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界限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原本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一种,本法鉴于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将其单独规定为一罪。两罪的犯罪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两罪的犯罪对象不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关以外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