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入职,现在公司裁员,通知我做到2020年12月31号,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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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求助者,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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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裁员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上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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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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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裁员需要咨询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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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如下:经济赔偿金=原经济赔偿金+额外经济赔偿金;赔偿金=应得工资*25%;赔偿总金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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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是什么时候通知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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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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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