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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19年,社保交了1年,公司倒闭了,現在离职了,能要求公司补偿或补缴吗?

劳动纠纷
2020-12-19 21:55: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费用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还在上班人员社保的缴纳方式;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还在上班的人员单位是继续缴纳社保的。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 辞职之后社保怎么办: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今年7月1日起可以实施。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你好,公司应当给予补偿并补缴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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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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