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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月入职做的**主播,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基础工资每月3000元,提成1单10元,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不交社保,也没签任何入职合同,但是个人原因当时让公司缴纳了社保,金额是自己工资来支付的。工资每月给我支付2000元,扣除1000缴纳社保。提成则是离职后给付。其中3个月没有用工资卡支付工资,而是以微信,支付宝等他人私人账户转的工资。11月份因为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离职,公司同意,12.8日结算工资,当时算的也比较模糊,就签字领了工资走了。12.9日看工资条发现提成部分公司给我按5元计算,少了3000元,找公司协商不予理会,说没有证据。请问我是否可以以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按照劳动合同法入职1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在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呢?

劳动纠纷
2020-12-17 07:32: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但是首先您需要举证和公司之间存在实际的用工关系
  • 建议去当地劳动局具体咨询一下
  • 工资标准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表明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一般星期六、日有的单位是不计算在内)。
    工资标准通常是企业参考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标准,考虑到市场对该岗位人才的需求而制定的,同时参考员工的工龄、职称、业务水平、工作岗位等等级不同设定。
  •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 劳动者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很多劳动者一直疑问,怎么界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规定,拖欠工资的争议,以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作为标准。)
  • 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15天内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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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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