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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老板利用其他公司名义把我招聘过来,(他与这家公司的关系是,自己的二建证书在公司挂靠,属于合作关系吧) 这家公司存在切真实。但是自己名下 也有两家公司。上 班4个月,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没有明确的上下班时间,没有明确的工资待遇标准。现在离职了,一直有工资被拖欠未发放,现在想起诉,诉状如何写,并且可以让他赔偿自己的损失

劳动纠纷
2020-12-14 22:56: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诉状如何写,并且可以让他赔偿自己的损失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等。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无故炒人的,要支付双倍的经常补偿金;拖欠工资的,可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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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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