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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准备资助我去国内高校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要和我签署“劳务服务协议“,里面违约金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总和,合法吗? (1)培训学习期内终止劳务关系或终止学习培训的违约金金额: =甲方支付学习费用总额(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费用总额)×110%。 (2)本协议约定服务期内因乙方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违约金金额: =甲方支付培训学习费用总额(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费用总额)×(1-自培训结束起服务月份数÷约定服务期月份数)。 注:服务月份数的计算:本协议约定服务期5年为60个月,月实际工作天数(不含休息天数)超出11天(含11天),则按整月计算;月实际工作天数(不含休息天数)超出8天(含8天)但不足11天的按0.5个月计算;不足8天的不计算在服务月份数内。 2、若本劳务服务协议期满或乙方培训服务结束后乙方拒绝与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签署劳动合同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违约金=甲方支付学习费用总额(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费用总额)×130% 3、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报酬中对上述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予以扣除。

劳动纠纷
2020-12-12 01: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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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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