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爱人今年4月1号在家打架,我也打他了,他把我的头打破了,缝了6针,我报警了,警察给我们俩订了个治安拘留,我爱人拘留15天,我拘留5天,因为疫情一直没有执行,现在让我们去,我呢就想咨询一下,这样对我不公平,像我这种情况不去拘留行不行?

交通事故
2020-12-14 06:08: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处罚要有证据和相关规定,否则就是无效的, 可以申请撤销。
  • 打架报案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
      2、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3、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予以刑事立案 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因打架而造成的损失,派出所也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 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最常见的行政拘留 [1] 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通常称治安拘留。该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
  • 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都动手,发生互殴的,双方都应受到处罚。
      1.经鉴定:被侵害人属于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不要求鉴定的,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2.经鉴定:被害人属于轻伤或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之间发生殴打,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4)双方均有主观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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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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