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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房产纠纷
2020-12-07 19:17: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买方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原房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以及管理中心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积金贷款要向自己所在的单位咨询自己的公积金是缴存在什么部门,然后根据自己所缴存的部门,再结合自己所购房屋的地址,选择自己办贷款的相关部门。
    3、再次在贷款限度方面,借款人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4、最后借款人应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同时,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   农村自建房贷款如何办理,  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  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  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二)、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三)、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籍证明及借款人的结(离)婚证明。  (二)建房贷款的用途证明材料。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等。  (四)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农村自建房贷款额度:  农村建房贷款的额度应根据自有经营情况、收入水平、信用程度等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建房资金总额的50%。  农村自建房贷款期限:  农村建房贷款的期限应当根据借款人的自身经营情况、收入来源等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五年以内。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指导利率,信用社有权根据借款人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或下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贷款买房的种类和注意事项  贷款买房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住房公积金贷款;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办理购房贷款的注意事项:  (一)选择合理的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是不能更改的。因此购房者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收入的稳定性和数额,确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避免有能力还却增加不必要的还款期数或者没能力还月供压力太大。  (二)保证提供真实的资料,增加信用。申请个人贷款时,银行会要求提供经济收入证明。提醒购房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真实的收入、职业、经济证明。如果为了买房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一旦还不上贷款,不仅要承担购房不成的违约责任,银行审查后发现资料不真实,会降低信用度,造成以后贷款困难。  (三)按月还款,避免不必要的利息。贷款办成以后,一般要在一个月之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把首期还款额存入账户以供银行扣款。如果账户上余额不足,银行会在下次划账时扣一定的利息,所以提醒购房者最好设置提醒,保证银行划账顺利,避免不必要的利息损失。  (四)退房别忘解除贷款合同。贷款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与购房合同是独立存在的两个不同的合同,如果购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因个人原因解除了,不表示贷款合同也解除了,购房者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除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偿还剩余贷款的本息。具体如何解除贷款合同还要看解除购房合同的原因,但无论哪种原因,贷款合同都不会自动解除。  以上是办理购房贷款的注意事项,另外还要注意提供给银行的地址要准确,万一利率变化银行能够通知您,搬家后要去银行变更地址、电话。购买期房一般是开发商帮您办理按揭,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或者二手房,还要注意考虑选择哪家银行更适合自己更容易批下贷款,更方便自己还款等等。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建好房屋后出售需要注意的:注意:
    (1)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且满五年才能免营业税;
    (2)买方是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以自己制定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该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于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该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确认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缴纳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 可以向公积金机关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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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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