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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我是乙方,甲方在没有退还乙方房租押金,并且与乙方租房合同没有到期,甲方就把房子租给别人,并且签下合同 在经过甲方同意条件下,乙方进行房租转租,并且房租不是甲方所有,但是并未转租出去,如果算甲方转租出去,那,乙方能得到相应的退款吗?(我们是押一付三,只住了5天,他转租出去,可以退我们押金和两个月的租金)

合同纠纷
2020-11-28 14:09: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的情况,还得看租房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成立后双方均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未经协商一致不能单方解除或变更。其次,合同法对合同解除有明确的规定,具体为: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对于订房合同,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如果在签订合同直至法庭一审辩论终结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合同无效,从对方取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第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如果商品房订购合同条款不具备合同主要条款的,并且因此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归责于一方的,应当返还收取的购房或订房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参见住建部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第五、在订购合同中,如果出卖方在格式合同中具有排除一方主要权利或者加重一方合同义务、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未经明确特别说明的,该条款无效。合同也可能因此无法签订或者履行,依法也应当返还订房或购房款。第六、说明一下,订房合同可能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一样的。订房合同一般来说是我们通常称的“认购合同”或“认购书”,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期预约合同。当然,如果签订“认购合同”或“认购书”时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合同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那么该“认购合同”或“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属性,要解除可能就比较困难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注意到期后续期谁说了算的问题,还有到期后价格怎么定的问题。  2、中间房东突然要收房付多少违约金给你的问题。  3、房租晚交的惩罚金问题。  4、屋内破损赔偿问题,屋内设备损坏谁修理问题。  5、取暖费谁付问题。  二、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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