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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司临时决定解体,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呢?具体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几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吗?如果公司此时与我解除合同,我不同意,是否属于公司单方面解约,我是否可以提出公司给予两倍的赔偿金。这个有无合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呢?

合同纠纷
2023-01-13 08:45: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你好,具体是工作几年了呢
    追问:2013年8月1号入职,任职7年3个月
  • 你好请问你上班多久了
    追问:我在该公司2013年8月一号入职,任职至今7年3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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