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2020-2-20入职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4-1,合同约定工资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明确具体工资金额),和公司领导约定工资为1.2万元/月(有聊天记录),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但实际仅发放四次公司,第一次8000元(6月下旬),第二次4000(七月下旬),第三次4000(8月下旬),第四次7000(9月下旬),公司解释此四次发放工资为预发工资,因本人个人原因,9月20日向公司申请预支工资5万元整,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加班时间双方协商,本人国庆期间,公司要求加班,本人不同意,与10月13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按照每月8000-9000元/月计算工资(截止9月30日),要求我返还预支工资1.3万余元,口头承诺我工资为1.2万元/月,剩余部分根据年终绩效考核发放。请问公司这样是否合理?

合同纠纷
2020-11-04 12:23: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
20448
暂住证的有效期是从什么时间开始
暂住证有效期
暂住证的有效期是从什么时间开始
网络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网络小额贷款
网络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公司合同30倍违约金正常吗
民法典 653
公司合同30倍违约金正常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87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39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99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8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79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68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