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签了竞业协议,上面是这样写的:按照在职期间工资的10%补偿,具体金额没有写,但是是没有达到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这样是否合理?我可以不遵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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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司法解释,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如果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还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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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告诉你竞业补偿金要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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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可以不遵循,补偿金额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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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建议您委托您律师,让律师替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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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签署的竞业限制是有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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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离职前平均工资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该协议的金额是不合法的,您既可以要求公司足额支付,也可以诉讼申请解除竞业限制。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维权方式您可以和我电话沟通,电话号码在我的主页,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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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低于工资的30%,并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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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开始您和公司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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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可以的,如果签订是需要按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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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