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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婆以我丈夫名义购买了该商厦二楼带产权商铺3间,共计74万元。首付47万元,并找该商厦无息借款27万元。该商铺自签定合同起前5年包租,因我们找其借款了,所以每年的租金抵消了还借款钱。5年后,可与商厦续租,也可自己代理品牌经营。(商厦规定,二楼商铺必须是卖品牌服饰)

继承
2005-01-06 12:31: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你丈夫与商厦之间的《买卖合同》,应注意商厦有什么证据他是三间店铺的产权人,能为你办理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吗?什么时候能办下来?
    2、你丈夫与商厦之间的借款协议(27万),约定借款的时间、有无利息等;还可以约定还款的时间和方式,就是你所讲的情况那样,5年的起止时间应明确。
    3、签订完《买卖合同》并交款以后,三间店铺就是你丈夫的了,不涉及5年后“续租”的问题,你丈夫与商厦之间不是租赁关系。他有权自己进行经营,商厦无权干涉,除非在《买卖合同》中有特殊约定。
    4、从你讲的情况看,这购买下来的商厦确实登记在你丈夫名下应属于你们夫妻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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