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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以申请赔偿。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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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有保留工作牌、工服等能够证明在公司工作的物品吗?之前的工资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的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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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行为,是可以请求公司支付一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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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描述的事实,通过诉讼,很可能获得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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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母亲在哪个城市上班?突然关门是不营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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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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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赔偿的,社保问题需要在社保局处理,未签订书面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可以通过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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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赔偿,具体在哪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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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以申请赔偿。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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