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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安徽省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政府2011年与采煤企业(国营)签订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按市政府下发的文件执行。我们老百姓没有签过任何协议,政府工作人员说不需要我们签。现在要搬迁,但是十年前的补偿标准太低了,我家三百多平方的楼房(有建设土地使用证),才补我一百多平米的安置房。(人均28平米五人140平方)我应该怎样维权?

房产纠纷
2020-11-01 07:13: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请携带土地证等,电话联系后,见面详谈
  • 土地被征收,需要支付; 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其附属设施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目前国家政策性要求,被征地农民要纳入社保范围,湖南大部分地区也已经执行改政策。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级市补偿安置标准及方案有所区别。 征收土地必须公布补偿安置方案,若没有公布可以要求政府公布。
  • 1,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4,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 土地使用证是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应该是拿着房产证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是说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土地使用证是说明国家允许你使用这一块土地。如果只有没有土地证,万一哪一天房屋拆迁,你是没有办法得到补偿的,或者哪一天国家要收回这一块土地了,那你的房子就没有了。所以房子一定要两证齐全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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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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