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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律师朋友们一个问题: 2016年9月10日签订房屋卖卖合同,同日付第一期房款五万元,2016年9月28日登记结婚,2016年10月份付第三次房款,到2016年12月22日办好房产证,同日付第三次房款,完成所有房款的支付。 以上行为属于婚前购房还是属于婚后购房?

房产纠纷
2020-10-02 07:16: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像你这个情况,一般视为你个人的财产。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进一步对我进行追加咨询或带资料详谈。
    追问:我把问题具体化,
    2016年9月10日签订房屋卖卖合同,同日付第一期房款五万元,2016年9月28日登记结婚,2016年10月份付第三次房款,到2016年12月22日办好房产证房产证写双方名字,同日付第三次房款,完成所有房款的支付。
    以上行为属于婚前购房还是属于婚后购房?全部房款由女方父母账户汇款划出,全款购房无贷款。包括装修都由女方父母全款支付。
    现起诉离婚,男方主张平分房产,请问法院是否支持?
    解答:不会得到支持,属于个人财产。
  • 这个要看是否存在违约及相关的证据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解决。
  •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2016年9月10日签订房屋卖卖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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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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