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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要请假回家但是单位不批准按旷工算这样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0-09-22 23:27: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事假可以不批,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个人事务本身的合理性、紧迫性。事假如果未获批准,个人擅自休息的,当然是旷工。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不合法。关于旷工扣款这个要看公司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每个单位情况不一样,以实际情况为准。而且规章制度必须经过了民主程序,必须公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对旷工行为如何处理的规定,只是规定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企业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单位的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进行公示,而且必须是合法有效并且已经送达给员工的,这样才有效。规章制度对旷工行为概念和发生旷工有明确规定的,按具体的处理规定结合员工的实际旷工行为进行处理。关于违约金和罚金的问题,首先从2008年1月1日后除了培训费和竞业禁止或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员工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还有罚金的问题首先针对旷工当日的工资单位依法不予发放,但是额外扣的罚款就没有依据了。所以综上所述,单位有权决定扣款标准,但是那个旷工每天算三天,额外扣20%是不合法的,只能对旷工当日的工资不予发放,除此之外的扣罚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1、不属于旷工,除非属于《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限制例外规定的情形;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且延长的工作时间受法律限制;  3、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限制的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虽然单位不讲情理,但是从法律角度单位是有权利不批假的。在单位不批假的情况员工擅自不上班是旷工的行为,根据单位规定制度处理,如果单位有规定旷工几天视为严重违纪可按劳动合同法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员工旷工行为给单位带来损失的,员工还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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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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