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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产,关于定金处理纠纷问题

房产纠纷
2020-09-21 07:56: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产问题包括房产估价问题、房产抵押问题、住房公积金等等。购买房屋时最容易发现房屋问题的是房屋验收环节,如果验收环节没有把握好,很容易导致后期一系列比较严重的问题没办法解决。另外房产权的争夺也是最常见的房产问题之一,房产权利纠纷主要出现在夫妻利益、长者离世的情况之下。有关房产纠纷法律意见书可以参考如下。法律意见书是对某件具体的商业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论证、分析而发的独立的专业意见。根据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当事人可以看清楚项目或交易对象、标的属性与状况,有效地帮助当事人作出是否从事交易及如何进行交易,并分析法律风险,作为决策的参考。
  • 房定金合同,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性质。因此对定金的处理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定金的性质和作用,分别按照抵作价款或收回、合同无效返还定金、一方违约而“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来分别处理。下面就常见的几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纠纷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第三种情形,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内容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就不属于违约情形,购房合同无法签订时购房定金可以要回来。如果对商品房定金合同纠纷的问题还有疑问,建议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 交了多少?你可以详细说明一下,
  • 你好,你这个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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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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