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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出院后,医院休养证明开的是半年,单位给这半年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0-09-17 02:38: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结合伤情程度评判
  • 出院后,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再到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行政部门成立的劳鉴委递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及相关材料。等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根据相应级别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出院后,单位安排另一工作,他本人不满意私自离岗回家说要继续休养,没有医院开具的休养证明,也未请假,这种情况可视为旷工。时间长了,只要你们穷尽一切办法通知其来上班,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其不来的话,可以直接停发一切待遇,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职工工伤治疗恢复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支付。职工受到工伤事故伤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长短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因工伤不能上班,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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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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