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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收到了法院传票,一名已离职的试用期员工以拖欠工资为由对我司提起诉讼。他的职位是设计师助理(绘图员),实际工资已正常按时发放,但离职前有一套图纸画了三分之二,画的不好没有让他继续画,此套图纸因未画完故未结算费用,后续员工自己离职。现在员工诉求赔偿5000元。后续我司该怎么做?法院让写一个答辩通知书是否需要准备?如果要上庭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能否拒绝员工诉求只赔偿那套图纸的费用?

合同纠纷
2020-09-14 09: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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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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