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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叫席**,是山西省**县一名合同制交警,在红绿灯交通岗查扣“两无”摩托车的专向治理中,看到我的同事王**和摩托车的司机**、乘车人**发生纠纷,我赶快走过去,当时摩托车司机任**驾车已经逃窜,任**把摩托车放到别处后,返回二话不说对我和王**大打出手,我当时被任**打到在地,身上的警服、反光背心、帽子被撕烂,在我抵挡的过程中,用手中开票的笔乱耍划伤了任**的眼睛,经法医鉴定任峰的眼睛为重伤。请问!我在岗位上上班,和违法歹徒做斗争,我的单位交警大队有责任吗?如果有,我的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还有个问题:案子还没了结,还在派出所放着呢!我现在该怎么办?难道等批捕吗?哎~~

建筑工程
2004-12-05 20:06: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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