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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职于一家酒吧娱乐场所,入职申请表写的是试用5000,转正8000。从去年九月份到今年九月份一直只按照试用期工资发放,入职表只有单份,董事怀疑我自己加字修改。当时签字的店长,上级主管和行政经理已经离职。董事说不知道这个,并且以没有公司公章为由拒绝承认这份入职表内容。中间疫情停工4个月,实际上班8个月,请问能否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仲裁7个月的双倍工资?(按5000计算)如何证明自己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酒吧是几个投资人租借一个ktv一楼做场地,然后用了个独立名字和门头,但实际下到美团团购,上到嘉宾文化局审批,使用的都是ktv营业执照。

其它综合
2020-09-09 1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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