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工伤认定争议事件,向你咨询一下,请你给予我帮助.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在**生院的一个门诊上班,其管理办法是:我们全年向医院交承包费12000元,收入支出包干,工资自找,起初一部分药品到医院的库房领取,后因库房资金周转不开,多数药品欠缺,为了保证各科室药品的需要,就由科室自行到医药公司进药后,凭发票到医院会计处报帐,以便帐务管理. 2003年10月25日,**正逢赶集,赶集结束后,我与杨医生整理药品时,发现几种常用药品已经没有了,于是与科室主任杨**医生商定购药计划,在2003年10月25日下午四点半左右拿了伍佰元公款乘车到咸丰。26日上午到县医药公司进药付款,午后,携药乘丈夫的摩托车回**医院上班。路经穿洞时,不幸发生车祸,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我认为这是一起工伤事故,但我的单位认为不是,其理由是:一是没有坐公共汽车,而是坐的摩托车.二是单位没有派我去进药.

刑事案件
2004-12-01 18: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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