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七月24号上班,上班的时候老板从来没有说过公司有合同和合同里的条约,不满三个月甚至六个月扣除500块培训费,在工作期间不太顺心,8月18号提出要八月底离职,这时,老板拿出了公司劳务合同,在这之前我没有见过也从没听老板提起过劳务合同的事,等到我要离职了才拿出来合同说事,还有条约不满一个月没有工资,另付500培训费,不满三个月工资按2000算,扣除培训费500,不满六个月扣除培训费500,他说是公司的规定,我问过律师了,培训费只有去专门的培训机构才可以收取培训费,门店有的员工去总部培训也不能收取培训费,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我提出八月底离职,后来来了新人,不想支付我的工资,让我21号走了,一个月没有干满,全勤奖没有了,还要扣除500元培训费。全勤不都是只要我不超休息就有全勤,而不是我一个月也不休息有全勤,我一个月不休息那是我没休息给我的钱,不是全勤。针对培训的费用老板没有提前告知并且也没有系统培训 只是在店里老人带新人 并未产生费用 。

劳动纠纷
2020-08-27 21:15: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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